关于公开征集拍卖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锡山区农村产权交易行为,保障参与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区农村集体资产转让的公开、公平、公正、廉洁、高效,锡山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交易第三方拍卖服务机构进行公开征集,现将本次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1、依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具有1名以上(含1名)注册并固定服务于本公司的注册拍卖师及其他稳定的从业人员;
4、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注册地在无锡市以外的须在无锡市范围内设立常驻办事机构;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银行信誉;
6、近3年在相关管理部门及拍卖业协会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提交时间:2022年1月24日-2022年1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17:00)。
2、提交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农业农村局309室(无锡市锡山区团结南路3号3楼)
咨询电话:言磊,0510-88212913;传真:88700973。
3、响应文件必须包含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拍卖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其他从业人员介绍、从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4)拍卖机构基本情况(包括资质年检)及近三年业绩介绍;
(5)办公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提交申请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承诺;
(8)服务承诺书。
注:上述资料原件核实后现场退回,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版发至邮箱xsqnjk@163.com。
三、审核确认
锡山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备案名录。
四、备案机构日常管理
备案拍卖服务机构参与拍卖活动由区、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结合交易项目实际情况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有下列情形的,将暂停备案拍卖资格,需重新申请和审核确认后方可恢复:
(1)对已不符合条件或经调查核实认为其实际已不具备开展拍卖代理业务相应资格条件的;
(2)备案拍卖机构发生转让等重大变更事项的;
(3)备案拍卖机构可能涉及违规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相关管理部门调查的。
附件:服务承诺书
锡山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2年1月10日
附件:
服务承诺书
本公司自愿申请加入锡山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设立的拍卖代理机构备案名录。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拍卖原则,严把质量关,提供最优质的项目拍卖等业务服务。同时承诺:本机构提供的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